关于开展2009百万福彩公益金慈善救助行动的通知各县(市)慈善总会:为帮助我市“生活最困难、遭遇最不幸、社会最同情”的困难群众渡过难关,推进和谐金华建设,金华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今年继续从福彩公益金中拿出100万元人民币,与市慈善总会、金华日报社联合开展“2009百万福…
关于开展2009百万福彩公益金
慈善救助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慈善总会:
为帮助我市“生活最困难、遭遇最不幸、社会最同情”的困难群众渡过难关,推进和谐金华建设,金华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今年继续从福彩公益金中拿出100万元人民币,与市慈善总会、金华日报社联合开展“2009百万福彩公益金慈善救助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
凡金华市(含各县、市、区)范围内因病因灾等天灾人祸导致生活十分困难的群众,均可申请本项活动慈善救助(《申请表》附后)。
二、救助资金分配
本次慈善救助资金总额为100万元,单位救助额一般控制在3000—5000元以内。
三、活动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从8月份开始到10月底结束。10月中旬对各地上报的拟助对象在《金华日报》上进行公示;活动基本告一段落后,救助情况在《金华日报》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相关手续
由本人提出救助申请(申请表可在《金华慈善网》上下载,也可向所在县、市慈善总会或区民政局索取),经所在村(社区)、乡镇(街道)签署意见,县(市)慈善总会或区民政局调查核实后,报市慈善总会审定。
五、具体要求
1、本次慈善救助活动采取市、县两级慈善总会(民政局)联动形式进行,各县(市)慈善总会、区民政局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惠民行动”的一项具体举措,深入群众,加大宣传,使本次活动成为改善民生,弘扬慈善,促进和谐的过程。
2、各县(市)慈善总会和婺城区、金东区、市开发区民政局(社会发展局)要切实做好申请救助群众困难情况的调查核实工作,使生活真正困难群众得到救助。
3、本次救助活动于10月底前结束,请各地慈善(民政)部门对申请救助人员的情况及时做好调查核实,于10月15日前上报市慈善总会。
附:《金华市百万福彩公益金慈善救助申请表》
金 华 市 慈 善 总 会
金华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金 华 日 报 社
2009年7月22 日
主题词:慈善 救助 通知
抄送:省慈善总会,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民政局、市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
金华市慈善总会秘书处 2009年7月22日印发 |
2009百万福彩公益金慈善救助审批表
户主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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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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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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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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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 保 |
特困 |
其它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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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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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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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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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成 员 情 况 |
与户主关系 |
姓 名 |
年 龄 |
工 作 或 学 习 地 址 |
户口 性质 |
身体 状况 |
年均 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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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困 难 原 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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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在 村 、 社 区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所 在 乡 镇 、 街 道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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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慈善总会或区民政局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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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慈善总会审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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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申请须附:1、户主身份证复印件;2、户口本复印件;3、病历材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