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

慈善新闻

导语

《金华市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广泛开展以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自愿捐赠资产和劳动,为扶贫济困、安老助孤、帮残助医、支教助学等慈善事业奉献爱心的活动,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人类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具…

《金华市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

广泛开展以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自愿捐赠资产和劳动,为扶贫济困、安老助孤、帮残助医、支教助学等慈善事业奉献爱心的活动,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人类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十一五”时期,我市慈善事业不断发展。各级慈善组织坚持人道关怀,弘扬慈善精神,努力开拓进取,不断创新工作,在整合社会慈善资源、加大对贫困群体的救助力度、健全城乡慈善网络、加强义工队伍建设、营造社会慈善氛围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至2010年底,全市筹款累计达6.52亿元,发放救助款累计达3.03亿元,困难群众受益122.8万余人(次)。实践证明,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对于组织调动社会资源、调节贫富差距,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提高公民素质、增强社会责任,营造团结友爱、和谐相处的人际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作用。但总体而言,我市仍存在着慈善捐赠总量与人均捐赠数量相对较少,个人捐赠所占比重相对较小;善款使用公开度、透明度与社会要求仍有一定差距,慈善公信力有待提高;慈善组织内部制度建设及专业人才培养与发展需求仍有一定差距,志愿服务网络需进一步完善等问题。

“十二五”时期,随着“赶超发展、浙中崛起”新局面的确立,我市慈善事业的发展也将迎来广阔前景。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和《金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进一步推动我市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总战略,以促进社会和谐为根本目的,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推动、民间运作、行业发展、制度规范、全民参与的发展方针,逐步完善慈善事业政策法规,加强政府对慈善事业主体的指导、支持和监管,积极培育公益慈善组织,推进社会志愿服务,创新慈善载体形式,传播慈善文化,普及慈善意识,把握发展机遇,注重实践创新,形成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合力,切实提高慈善事业的整体水平,为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依法推进原则。坚持依照法律法规支持慈善事业发展。推动政府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依法培育监管公益慈善组织、规范慈善行为。公益慈善组织依法开展慈善募捐和资源调配等活动,充分发挥运作主体作用。

2.平等自愿原则。慈善捐赠、志愿服务应当自愿无偿,由捐助者自主实施捐赠行为,自行决定捐赠的规模、方式和用途;禁止强捐、索捐、变相摊派等行为;慈善行为主体人格平等,充分尊重受赠人的尊严和隐私。

3.公开透明原则。慈善捐赠程序、善款善物的管理和使用方式、捐助效果评估等信息通过有效形式公开,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管和社会监督;有关捐赠信息的公开,尊重捐赠人意愿。

4.鼓励创新原则。坚持探索慈善事业持续发展的新机制、新方式;鼓励公益慈善组织在制度、组织、管理、文化等方面不断创新。加强项目建设,注重品牌效应。

(三)主要目标

到2015年,初步形成慈善法规政策基本完善、慈善文化全面普及、慈善理念深入人心、公益慈善组织健康发展、慈善管理更加规范、社会互助体系健全的良好态势,使慈善事业在调节利益分配、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增强。
1.国家和地方各项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得到贯彻落实,慈善事业依法有序健康发展局面逐步形成。

2.慈善文化全面普及,慈善理念广泛传播,公民、企业和社会组织的社会责任意识逐步增强,越来越多的公众、企业和社会组织加入慈善行列,慈善逐步成为社会风尚和人们的生活方式。

3.公益慈善组织稳步发展,资源募集使用能力和社会公信力普遍提高,布局合理、类型齐全、分工明确、管理完善、公开透明、自主高效的现代慈善组织体系初步建成,慈善服务网点全面延伸到城乡社区。

4.专兼职结合的慈善工作队伍和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发展壮大,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常住成年人口达到或超过10%,慈善公益组织成为吸纳社会就业、提供社会服务的重要方面。

5.慈善信息统计制度及发布制度基本建立,慈善透明度和公信力不断提高。

6.规范的劝募管理制度初步建立,社会捐助工作走向经常化、规范化。

7.政府监管、民间运作、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慈善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慈善事业推动主体和运作主体权责明晰、分工协作,共同推动慈善事业发展。     
二、加快发展慈善事业的重点任务
(一)全面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对国家和省出台的有关慈善事业法律法规政策加大宣传、贯彻落实力度,逐步形成良好的法制和政策环境。                                                                                                                                                                                                                           
(二)促进公益慈善组织发展

按照国家鼓励、社会参与、民间自愿的方针,大力培育城乡各类公益慈善组织,健全县级公益慈善组织,逐步实现公益慈善组织网络覆盖到城乡社区。在有条件的社区(村)建立慈善联络站,发展不同模式的“慈善超市”、“爱心超市”,为困难群众提供良好、便捷、经常化的帮助。推进公益慈善组织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公益慈善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逐步推行决策、执行和监督分离的运行机制,实行财务公开、阳光运作、规范管理,增强公益慈善组织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推行公益慈善组织等级评定制度,将评估制度与公益慈善组织自律、社会监督和行政管理制度相衔接,将评估等级与税收优惠、财政扶持、政府转移职能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政策挂钩。
(三)加强慈善队伍建设

依托高等院校和大型公益慈善组织,加快培养慈善事业发展急需的各类专业人才。大力推动慈善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工作,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推进慈善工作者的在职培训,增加公益慈善工作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建立慈善工作者激励机制,增强公益慈善事业从业吸引力,不断壮大慈善工作队伍。配合国家慈善行业从业标准和职称评定标准的出台,逐步推行慈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促进慈善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提升慈善行业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积极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切实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志愿服务工作网络。推广志愿者注册制度、培训制度、时间积累制度、绩效评估制度、表彰制度,提高志愿服务的专业化水平。探索构建志愿服务的社会平台,建立志愿服务专项资金,解决活动场所、资金保障、业务培训等问题。

(四)进一步拓展慈善资源

树立“经营慈善”的理念,运用准市场化策略,提高筹款能力。积极主动地与企业建立平等合作“伙伴关系”,强化服务意识,为企业参与慈善事业创造有利条件,推动商业利益和社会公益有机结合。推广和运用多种有效的筹款方式,继续大力推行定向捐赠、冠名基金、一日捐、结对资助、义演、义拍、义卖等形式的筹款路子。探索新的筹款形式,拓宽筹资渠道。推出目标明确、对象具体、效果直观的慈善项目,开展专项性项目募捐。积极组织各种形式的慈善捐助活动,不断拓展慈善救助领域,着力推动慈善救助项目化,重点在安老、助孤、助残、济困、助学、助医、赈灾等项目上发挥作用。积极探索,推动扶贫项目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总结推广“慈善超市”有效运行模式,促进其可持续发展。各类慈善组织要与政府相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全面了解掌握困难群众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求,使慈善救助更具针对性。

(五)完善慈善事业监管体系

推进慈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逐步建立捐赠款物的查询、追踪、反馈和公示制度,初步形成对慈善资金从募集、运作到使用效果的全过程监管机制。建立慈善信息统计制度,定期发布慈善信息。加强对公益慈善组织的年检和评估工作,重点加强对信息披露、财务报表和重大活动的监管,推动形成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财务和审计监督、舆论监督、公众监督、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公益慈善组织监督管理机制。对慈善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六)健全评价激励机制

建立和健全政府表彰和社会表彰相结合的鼓励机制。推动慈善发展指标纳入文明单位、文明社区、优秀公益慈善组织评选、创建指标体系。鼓励、支持开展区域“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并在规划期内开展一次“金华慈善奖”评选,对慈善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褒扬肯定,发挥慈善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七)建立组织协调机制

推动建立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慈善事业促进机制,加大对慈善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推动建立政府部门与公益慈善组织之间的协调机制和公益慈善组织间的协作机制,形成政府协调机制与行业协作机制互补,政府行政功能与行业自治功能互动,政府管理与行业自律有机结合的公益慈善组织管理格局。

(八)加强慈善文化建设

抓住文化强市建设契机,推动政府将慈善文化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和城市文明社区建设范畴,大力弘扬扶贫济困、诚信友爱、互帮互助、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优势,运用开设专栏、专版、专题及公益广告等形式,大力宣传慈善理念、慈善知识和慈善人物的先进事迹,积极推动慈善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加强慈善事业的政策和理论研究,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发展慈善事业的先进经验,借鉴国内外发展慈善事业的先进理念和经验,探索适合市情的现代慈善事业发展途径,推动慈善文化建设,提高慈善事业的整体水平。

三、切实履行民政职责

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行慈善工作管理服务职能,完善指导、服务、协调和监管机制,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推动有关政策的制定与落实,提供规范、高效、优质的服务。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切实抓好落实。要及时检查和评估纲要实施情况,对于落实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解决。

各级公益慈善组织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开展慈善活动,不断创新慈善活动的内容和形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社会公信力,不断增强服务社会的能力,为加快金华慈善事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