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慈善助学活动的通知婺城区、金东区民政局,金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为帮助市区贫困家庭在校大学生和今年考上大学专科以上新生完成学业,市慈善总会、金华晚报决定今年继续联合开展2012年度慈善助学活动。现将在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助学对象:婺城区、金东区、…
关于开展2012年度慈善助学活动的通知
婺城区、金东区民政局,金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为帮助市区贫困家庭在校大学生和今年考上大学专科以上新生完成学业,市慈善总会、金华晚报决定今年继续联合开展2012年度慈善助学活动。现将在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学对象:
婺城区、金东区、开发区低保、特困家庭的在校大学生和2012年被大学专科(含专科)以上录取的新生。
二、助学手续:
1、由求助学生本人提出助学申请,并填写《金华市慈善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经所在村(社区)、乡镇(街道)签署意见,所在区民政(社会发展)局审核,报市慈善总会审批。
2、申请助学对象须附家庭低保证(低保边缘困难群众助学救助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新生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三、工作要求:
1、各区民政(社会发展)局要对本区范围内申请助学人员进行认真审核,并将符合助学条件的申请助学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填报《金华市慈善助学金发放表》,连同申请 (审批) 表及有关证明、证件复印件一并提交市慈善总会。
2、本次助学活动将于8月20日前结束,请各区民政(社会发展)局务必于8月15日前将经审核的有关申请助学材料报市慈善总会秘书处。
附:2012年慈善助学申请(审批)表
金华市慈善总会
金 华 晚 报
2012年6月14日